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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障鑑定18禁 不利就業

  • 發佈日期:2013-05-06
  • 照片說明文字新制身心障礙鑑定將閱讀及書寫功能納入學習障礙評估,但對象僅限六至十八歲,超過十八歲,就沒機會拿到身障證明。學障家長團體指出,學障者出社會後「考驗才真正開始」,卻苦無政府資源協助,政策有嚴重瑕疵。

    衛生署科長陳秀玫指出,學習障礙是否開放十八歲以上接受身障鑑定,可以討論,目前沒有定案。但從外表難以判定學障,要鑑定成年人的障礙程度與真實性,並不簡單,需發展有科學根據的鑑定工具。

    高雄市學習障礙教育協進會常務理事歐秀智分析,學障者在校期間,或多或少有特教資源協助,但畢業後的就業是大問題,多數企業徵才、證照檢定需紙筆測驗,有閱讀和書寫障礙的學障者只能舉白旗投降。

    歐秀智說,也因為成年學障者無法取得身心障礙證明,當政府規定企業需定額進用身障者時,往往也沒有學障者的份。

    她感嘆,身邊不少有學習障礙的年輕人畢業後求職不順,失去信心,最後賦閒在家,相當可惜,是人力資源的浪費。

    歐秀智說,若能進行職務再設計或提供適當的輔具、電腦培訓等,學障者也能為社會做出貢獻。

    台北市學習障礙者家長協會常務理事劉永寧說,民間團體決定自立自強,籌設「中途商店」,訓練學習障礙者服務禮儀、待人接物、進出貨、結帳等技能,以利在職場生存。(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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